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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9年02月19日 10:46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大学各有关单位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于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储备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项目类别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申请人应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三、申报要求

1.指南确定了重点项目课题名称并对研究成果作了明确要求,申报时不得改变课题名称;指南对其他项目的选题及成果作了简要描述,其他项目课题名称仅具参考作用,申报者可自主设计具体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年龄都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课题负责人申报的课题名称不能与本人已申报的其他各类课题名称相同。

四、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委要确实履行职责,严把项目的政治关和内容关,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2.请申报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各单位科研秘书填报《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一式1份),于3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10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以上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   杨晓东   胡海龙

联系电话:85823306  8582337

 

科研处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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